有許多朋友在編制能評報告時,碰到非常規(guī)能源時,往往碰到是否應將其列入綜合能耗的疑惑。
下面就是一個網友的提問“ 在進行垃圾發(fā)電項目能評時,垃圾是否算能源,如果算,是不是在計算項目綜合能耗時是不是就只是垃圾熱值;如果不算,綜合能耗是不是為自用電等。對于煤矸石及生物質能源等若不計入綜合能耗,往往有一部分項目的綜合能耗為負數(shù),若將這部分能源算入綜合能耗,則往往會由于設備效率等造成單位產品能耗高于標準。 請各位專家指教?!?/span>
其實,技術人員咨詢過國家節(jié)能中心,其反饋的意見如下:在測算項目年綜合能源消費量,當項目存在能源加工轉換,或有能源用作原材料情況時,應該參照《項目年能源消費統(tǒng)計表》(原國家統(tǒng)計局P201表,現(xiàn)P205表),在該表的“能源名稱”中,明確在“其他燃料”中列舉了生物質能、煤矸石、工業(yè)廢料和城市固體垃圾四種能源,因此,在測算綜合能源消費量時應予考慮。
同時,余熱利用項目也應將煙氣能量計入綜合能源消耗量。